金剛經 - 正信希有分第六

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頗有眾生,得聞如是言說章句,生實信不?」
佛告須菩提:「莫作是說!如來滅後,後五百歲,有持戒修福者,於此章句,能生信心,以此為實。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,而種善根,已於無量千萬佛所,種諸善根。聞是章句,乃至一念生淨信者。須菩提!如來悉知悉見,是諸眾生,得如是無量福德。何以故?是諸眾生,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,無法相,亦無非法相。何以故?是諸眾生,若心取相,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。若取法相,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。何以故?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。是故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以是義故,如來常說:汝等比丘,知我說法,如筏喻者。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

【註釋】

正信:理性地相信。

希有:少有,難得。

頗有眾生:頗,多也。頗有眾生,甚多的眾生。

言說章句:佛說的法叫言說,結集成經藏叫章句。

後五百歲:《大集經》云,有五個五百歲。從如來佛涅槃後算起,第一個五百歲,特徵是「解脫堅固」,眾生根器堅固,證悟解脫的人多;第二個五百歲,特徵是「禪定堅固」,眾生根器稍差,禪定功夫雖然深厚,但多仍未得解脫;第三個五百歲,特徵是「多聞堅固」,好聞道理的人多,真修實學的人少;第四個五百歲,特徵是「塔寺堅固」,眾生只知修塔造寺,多聞亦少;第五個五百歲,特徵是「鬥爭堅固」,眾生只知爭鬥,是非紛爭甚多。又如來滅後,正法一千年,像法一千年,末法一萬年。正法千年,就是「解脫堅固」與「禪定堅固」期,此時佛法像如來在世時一樣的興盛,故叫正法。像法千年,就是「多聞堅固」及「塔寺堅固」期,這時形式似佛法,但本意已失,故名像法。末法就是佛法垂末了,末法最初五百歲就是「鬥爭堅固」期。後五百歲,指第五個五百歲。

持戒:持守戒律。持戒有三種:(一)律義戒(凡行居坐臥,出入往還,嚴持身心,謂之律義戒);(二)攝善戒(凡善事就要做,謂之攝善戒);(三)饒益有情戒(發心修行,欲拔眾生之苦,與以眾生之樂,似此做有益於一切眾生之事,謂之饒益有情戒)。綜合言之,也就是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」。

修福:做一切利人之事,廣積福田。

淨信:清淨信心,不含絲毫妄念。

如來悉知悉見:如來以佛的智慧,知得很清楚;以佛的慧眼,看得很清楚。

法相:執於經文章句,落於有見。

非法相:執著沉空守寂,陷於無見。

以是義故:根據這樣的義理

如筏喻者:筏,竹筏,比喻佛法。渡河須用竹筏,到了對岸便要捨下竹筏而登岸;修行要學法,一切真理、參禪、打坐等等都是法,一旦到達涅槃彼岸,便應放下協助成佛的工具,不可執泥。

【語譯】

須菩提向佛說:「世尊!師父說『不住相布施』,又說『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』,大多數的眾生,聽到這種玄妙的道理,他們能夠理解,生起真實的信心嗎?」

佛告訴須菩提:「可不要這樣說!從我如來滅度後算起,第五個五百年,有持守戒律廣修福田的人,聽聞此經的一章一句,能生起信心,認為這道理是真確的。須知此人不單曾跟從一兩位佛,或三四五位佛進修種了善根,而是已在無數千萬佛所進修過,種了種種不同的善根。當他聽得此經的章句,別說終身生清淨信心,即使一念生起清淨信心,須菩提,如來我以佛慧佛眼,洞悉此等眾生是這樣積得無量福德。為什麼呢?因為此等眾生已悟得真空無相的道理,不再執著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不執法相,也不執非法相。什麼緣故呢?因為此等眾生,如果心有所取,即是著了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相。如果執著此經章句,就是著了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相。如果心執偏空,有萬法皆空的觀念,也還是個相,仍是著了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相。所以不應執著有,也不應執著無。因這個道理,如來我常說:你們出家人要明白我的說法,就好比用竹筏渡人過河,到了彼岸,這竹筏便沒有用處,要捨棄的了。佛的正法尚且要放下,何況不是正法,更不應執著。」

【解讀】

凡夫布施住相,不知不住相布施福德更大;凡夫觀佛住相,不明不住相觀佛智慧更深。故佛曉人真空無相之理,有無相之因才得無相之果。這個妙理不易理解,亦使人難生信念,故說「正信希有」。

須菩提聽到如來說的「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」之理,覺得有大乘根基的修行人,自必信受奉行,惟末世眾生業障深重,智慧低劣,好執形著相,聽到這種深奧難明的道理,恐怕未能領悟而產生信心,故有此一問。

佛說不要有這樣的觀念,不但佛在世時有人相信,就是如來滅度後二千五百年的末法時期,也有善根深厚的人深信不疑。所謂善根深厚,就是過去多生多劫跟從千萬位佛修行,做了無量的善行,積了無量的福德。諸惡莫作是戒,眾善奉行是福。持戒由戒生定,由定生慧,故得無上智慧的福報。所以當他聽到如來的微妙法門時,便相信這是確實的道理。這一念清淨信心,那怕是剎那的念頭,經云:「信為道源功德母」,菩薩由初發心至證道成佛,皆由起信入手,故一念清淨信心,其福德大得不可思量。

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」,清淨信心沒有相,既沒有有相,也沒有空相。菩薩廣度眾生,有我能度人的相,是我相;有某某為我所度的相,是人相;我相人相疊起叢生,是眾生相;執著度人有福德,是壽者相;認為一切法是實有的,是法相;把法相空掉了,是非法相。總之有一點點兒的相,仍是執於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四相,都不是清淨信心。

如來說法,為的是度眾生,說的法就如載人過河的木筏一樣,不過是個工具而已。過了對岸,木筏便要捨棄,誰個上了岸還背著木筏走?眾生修行要靠如來說的法來解除煩惱,渡過生死苦海。到了成佛的彼岸,既已悟得本性,便無所謂法與不法。倘未能悟得本性,即使執著法或非法,仍是不能解脫生死。